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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03 13: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统计局 字号:[ ]

各区市统计局、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根据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总体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范围包括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企业研发等专业。执法检查对象重点应聚焦收到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新纳统的企业(单位)以及省统计局派发的企业。

(二)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入库造假问题,由市统计局制定《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市县两级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

二、检查方式、数量

按照“统一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统计局组织对高区、经区、临港区等开发区的统计执法检查,也可视情况对其他区市抽查。环翠、文登、荣成、乳山等4个区市自行组织本辖区统计执法检查。

三、时间安排

现场检查的时间为2026年6月-11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配齐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合理适度安排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扎实有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依法依规执法。各区市要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的程序,做到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强化部门联合。充分利用“鲁执法”涉企执法检查平台,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检查效率。

(四)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执法检查中要积极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让企业明晰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的权利义务,主动配合统计工作。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的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联系人:刘明明,电话:3809962

邮 箱:whfgk@sd.stats.cn



威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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