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通知公告
威海市统计部门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11-03 14: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统计局 字号:[ ]

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办理以下政务服务事项时,或在相关需出示证明材料的社会化服务场景中,若相关证明材料在下表时间范围内,可以通过应用电子证照证明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序号

业务部门

事项名称

类别

事项办理层级(省/市/县)

运行系统

系统层级

具备“免提交”条件的证照

证照数据

时间范围

1

威海市统计局

对检举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 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内数据

2

威海市统计局

统计数据咨询

公共服务

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内数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