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威海市统计局学法考法述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9 20: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统计局 字号:[ ]

各科室、中心、队:

《威海市统计局学法考法述法工作制度》已经由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统计局  

2020年10月19日


威海市统计局学法考法述法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发委发〔2020〕4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威海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引领广大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水平,为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学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广大领导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

(四)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抓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增强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学习民法典等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紧扣精致城市、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全市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有关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三、主要形式

(一)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两种形式,会前学法可结合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原则上每年至少举办2次,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至全体机关干部。(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

(二)建立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岗位实际,推动学法常态化,主要采取三种方式:1.党支部学法,将宪法、统计法以及党内法规等列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可结合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同步进行;2.“统计讲坛”学法,采取观看法治教育视频、以案释法、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3.个人自学,每名机关干部要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法内容,建立学法台账和学法档案,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鼓励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责任科室:党支部、执法监督局及有关科室)

(三)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积极参与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各类法律知识竞赛线上答题活动;结合“9.20”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搭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平台,以法治宣传周、宣传月的形式,组织丰富多样的法治学习宣传活动,提升法治学习氛围,拓展学法形式和渠道,增强学法效果。(责任科室:执法监督局、综合科)

(四)组织开展考法述法活动。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法律知识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加各项评先树优活动。推进党政主要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述法,并将年终述法与年度考核述职工作一并部署,同步进行。(责任科室:执法监督局、办公室(政工))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协调组织相关工作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组织保障。

(二)严格依法履职,坚持依法决策。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长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立完善法律法规知识资源库,与司法局及时沟通,推动法律法规资源共享,充实学法考法资源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加强监督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学法考法述法各项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