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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关于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明确生态建设责任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2-01 10: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统计局 字号:[ ]

于委员:

您好,您在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关于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明确生态建设责任的建议》经市委督查室转交我局交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情况

2015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国办发[2015]82号),部署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国家统计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省娄底市、贵州省赤水市、陕西省延安市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我省未参加本次试点。

2016年5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淄博市、潍坊市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市级试点工作。其他地市未开展试点,据了解目前此项工作仍处在摸索阶段。

今年国家统计局目标任务是:继续开展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县级试点工作。在四个选定县继续开展深入试点,制定试点方案和编制制度,确定试点目标,探索实现试点目标所需支撑条件。二是结合试编2015年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三是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试编2016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四是通过联合国统计司牵头发起的中国“自然资本核算和生态系统服务估价”项目,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表和从国家层面探索编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广西、贵州等地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研究。

2018年1月26日,全国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超指出,继续开展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探索解决前一轮县级编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试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浙江省湖州市的安吉县、贵州省遵义市的赤水市、陕西省延安市的富县4个地区进行。

二、胶州的工作情况

我们与胶州市统计局积极进行沟通,经了解,胶州市在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根据山东省审计厅的安排,选取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岔镇和海洋渔业局等三个单位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胶州市开展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中,建立了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组织部长和市委常委、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纪委、市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审计局、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负责具体工作。

试点以“政策、资金、项目、监管”四个方面作为审计切入点。开展了土地、海洋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开发利用保护及质量情况,农用地、山地、文物保护地、地下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分项审计和海洋资源资产分项审计调查,共涉及4大类、14小类自然资源资产。

2016年,在胶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过程中,胶州市统计局只负责提供自然资源方面的统计基础数据,并未编制过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国家推行两项不同的试点任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服务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所需资料不仅限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还需要更多部门资料支撑。

目前,国家和我省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未建立正式的统计调查制度,正式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尚需时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我市的相关调查数据如果得不到省统计局的认可,不能应用于工作实践。威海市统计局将做好与业务上级的对接沟通,跟踪工作最新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适时稳妥开展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以上情况,敬请参阅,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威海市统计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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