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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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区市、本部门(单位)统计、基层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于2021年4月2日前按要求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申报数据及纸质材料报市统计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16号,电话:5187015。 附件: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doc 威海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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